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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与政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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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可以参与协商,每个参与主体都 可以在充 分发表自己意见的同时倾听他人的意见,每个人都有权知道对自身具有约束力的政策和法律 ,整个协商程序是公开的,讨论形成的结果也是公开的。“讨论中提出并最终被公民接受的 理由必须首先满足公开性条件,也就是说,其理由必须让所有人信服。”〔3〕(P322)
  4.协商达成的共识建立在公共理性和责任的基础上。协商民主以达成具有约 束力的共 识为目标,这种共识就是参与者普遍拥护的政策和法律。在协商过程中,多元分化的利益主 体之所以能够形成共识,关键在于参与者具有的公共理性和责任。按照理性选择理论,人们 普遍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协商民主中,参与者不仅知道自身的偏好和利益,而且 也知道他人的偏好和利益,更知道促进公共利益的责任所在。为了达成促进公共利益的政策 和法律,参与者会负责任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认真倾听相反的观点和理由,并接受其 它观点对其自身观点和理由的批判性审视,乐于修正自身的观点和偏好,实现偏好转换,在 此基础上通过相互理解和妥协达成一致,形成共识。
  上述协商民主的特征并没有阐明这种民主的性质是什么。实际上,协商民主自20世纪后 期兴起以来,对于什么是其主要性质并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在捍卫这一模式的领军人物间 也存在着分歧,“埃尔斯特认为协商民主是自由平等公民通过讨论做出决策的过程。对埃尔 斯特而言,具有合法性的政治选择必须是自由、平等、理性的行为人之间协商的产物。博曼 和雷吉宣称,协商民主是这样一种观念,即合法的立法来自公民的公共协商,它代表基于公 民实践推理的政治自治理想。而科恩认为协商民主是其成员通过公共协商支配自身事务的社 团,其中,通过公共讨论和推理来保证规则的正当性和社团条件的存在。按照科恩的观点, 民主政治包含集中关注共同的善的公共协商,要求公民之间存在某种形式的明显平等,并以 促进形成关于共同的善的公共概念的形式塑造公民认同和利益。”〔4〕(P2)也就是 说,协商民主可以是一种决策形式,也可以是一种治理形式,还可以是一种社团或政府的组 织形式。〔5〕但是 ,不管是一种什么形式,政党都是参与协商的重要主体之一,协商民主与政党有着密切的联 系,尤其是在当代,政党政治是一种普遍形态,协商民主对政党制度有哪些要求,以及既有 政党制度对协商民主有哪些制约,都直接关系着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
  
  二、协商民主与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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