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评价研究综述
专家赋权法,如浙江省农业厅课题组(2008)、刘滨等(2009)、徐旭初(2009)、徐旭初等(2010),另一类是层次分析法,如赵佳荣(2010)。专家赋权法和层次分析法在其他评价研究中也得到广泛应用,因此也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评价的主要评价方法。专家赋权法是一种主观赋权法,但是可以体现专家对各指标重要性的判断;层次分析法可以避免赋权的主观性,但难以与专家的判断有效结合。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评价中各指标的赋权,可以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确定了各层指标的权重之后,将各指标的值乘以对应的权重再逐层汇总即可得到合作社的综合绩效。
六、研究述评与展望
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研究,研究对象往往是同一地区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黄祖辉等(2010)指出,不同产品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在成员和资本规模上存在明显区别,在年总收入、总盈余和相应的利润水平上也有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差异。对不同产品类型合作社应有差异化的评价要求。因此,一个可能的研究方向是针对不同地区相同产品类型合作社的绩效进行评价。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比如,评价最广泛的经济绩效指标,在不同的研究中也不尽相同;同样是评价社会绩效、生态绩效,不同研究选用的指标也不尽相同,这会导致相关研究缺乏可比性;是否可以得到一个大家公认的基本的、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这需要相关研究者的共同努力。本文建议把技术创新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是否还可以把组织创新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呢?一些研究将治理机制纳入指标评价体系中,而一些研究将治理机制独立出来,专门研究治理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的影响。是否可以将治理机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