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的残疾人就业问题及策略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残疾人比较多的国家。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各项改革的不断进行,企事业部分职工下岗而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在这种形势下,残疾人就业问题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残疾人是特殊而困难的社会群体,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建设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帮助残疾人平等的走向社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和国家十份重视残疾人的生活。
诚然,残疾人的生存首要的基础条件是通过自身的条件参加劳动就业,自食其力,这样才能给国家和家庭减少负担,又能给社会创造价值。
可是,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又必须通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并帮助,残疾人才能够顺利并平等参入社会,自食其力。
国家为了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保障残疾人劳动的基本权利,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明确规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要给予扶持优惠和保护。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是否真正帮助了残疾人就业?
《中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设立了有关规定,若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若没有按比例分配残疾人就业的,应按财政部发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并且,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过办理录用手续,并安排适宜的工作岗位,。。。。。。
国家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目的,是为了各单位来接收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让残疾人能像正常人一样参入社会,使他们摆脱贫困,自食其力。
可是,有一些单位为了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就找来几个残疾人来顶替,其实,其单位并没有真正的残疾人在上班。如果,要是检查劳动局的档案,其单位也没有和其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再说,现在有一些单位和地方残联的人员很熟悉,残联的工作人员也只是按形式的走走过场,碍于情面不去过问残疾人就业的具体情况,更不去检查该单位到底与残疾人有没有真正的劳动关系。
现在,有一些地方还是存在其问题,让一次些残疾人仍然处在失业的困境。
二、残疾人证到底有什么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其效用主要体现在:
(1)证明残疾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凭证;
(2)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
(3)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