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语境下的民生幸福探究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在地包含着政治文明建设,而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便是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行使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各项权利。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同志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时指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11] 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民主,这是与资本主义民主有着根本区别的民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真正的民主不在人民手中,而在资产阶级手中,人民手中毫无真实民主可言,只能在资产阶级虚假许诺下享受着虚妄的民主。“在英国,主导的因素是工业化,它促使产生民主化,许久以后又促使产生科层化。在法国,主导因素是科层化和民主化的综合,工业化则是以后才到来的,其影响力也较小。在普鲁士(德国),则是科层化和工业化相结合带来的现代化,民主化始终是缺乏的。” [12] 资本主义民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面的政治制度,在此制度下,一切都只是为了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或经济增长,丝毫不考虑人民的权利,因而不是真实的民主。
中国梦在政治文明建设上则体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行使各项属于人民自己的权利,唯如此,才可让人民获得幸福。国家所有制度的安排均要首先考虑人民群众的幸福,法律规范应当侧重于公平与效率。社会主义民主否定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不幸福状态,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权利的主宰者,将人类政治文明的制度形态推进到了“善”的更高层次。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追求“善”的人民权利建设,其主旨在于人民幸福。只有可以充分享有真实的民主权利,政治文明建设才称得上达到了一个历史高度,进而通向民生幸福的境界。
(二)推进经济建设,充分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为更高一级的幸福目标提供必要的前提与物质保障
经济建设是中国梦实现的基础与物质保障。邓小平在社会主义本质论中反复强调“全国人民共同富裕”,因为只有人民共同富裕了,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才能够得到真正的体现,否则便只是一句空话。人民群众是财富的创造者和价值的创造者,是中华民族的复兴主体。人民利益至上原则就是一切为了人民的合法利益,为了人民的一切合法利益,换句话说,人民利益就是一切,它是党和政府行动的指南。历史告诉我们,凡人民安居乐业,则国家昌盛;凡民生痛苦,则社会动荡不安。人民利益成为现实,则要靠正确的经济建设,只有经济得到了发展,社会财富才会得到增进,民生幸福才具有实现的基础与保障。因此,经济建设的宗旨在于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而不是片面地追求物质利益量的上升。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中等收入人群的利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农”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保障与救济需要进一步加强,贫困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要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问题,唯此,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过上好生活,为民生幸福铺就坚实的物质条件。由此观之,物质文明建设是成就中国梦的基石,亦是民生幸福的前提条件。
(三)促进社会建设,不断完善人民生活的各项社会指标,实现人民的个性与社会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