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政策—制度话语和学术—理论话语的相互关系
在学理上对上述问题开展分析的前提,是对历史唯物论加以再阐释或重构。拙作《历史唯物论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曾系统地讨论了国家作为一种制度如何嵌入——借用波兰尼的术语——经济的问题[6]一个简要的讨论可参见笔者的《从列宁晚年之问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一文(载《学习与探索》2018年第5期)。 。一个一般性命题是,任何制度,只要承担了生产关系的功能,就可直接构成基础,而不管这一制度在历史上是血族、宗教抑或国家。即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区别,也不是两类制度的区别,而是制度的不同功能的区别。这一对历史唯物论的重构,可以为我们进一步分析国家乃至党的经济作用,在方法论上扫除障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术—理论话语中,对社会主义政党—国家作为经济制度的分析严格讲来目前还未开始,因而客观上这里还存在一个巨大的理论空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政策—制度话语中表现出来的上述矛盾,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理论话语的落后性。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进一步学理化亟待解决三个问题
过去四十年来,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话语体系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总体而言,本文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政策—制度话语仍然存在进一步学理化,即从政策—制度话语转化为学术—理论话语的巨大空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进一步学理化,需要在理论上解决三个问题:第一,要更新对历史唯物论的认识,使之适应于解释当代中国制度变迁和改革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二,要借鉴和发展《资本论》中的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理论,使之成为一个理论参照系,以解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上所起的作用,或言之,解释市场经济的动态效率,即其在接纳技术创新上所展现的能力;第三,要从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