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理念下我国推进人的城镇化的理论逻辑
1.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
经济上升期,经济效益往往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考评指标,这在城镇化建设上则表现为城市“摊大饼”式的扩张。新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马路、广场、公园求大求洋等,造成了城镇建设用地的低效粗放,这必然侵占耕地资源,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然而,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财权上收,事权下放”,地方政府面临“财-职”匹配失衡、缺乏足够资金发展经济和推动城镇化建设的困境。地方官员为发展经济,应对上级考核必须积极招商引资,开发资金来源。让地方政府欣慰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是农地最终用途的主导者和决策者,“拥有获得农地并将其转给城市使用者的排他权利”[4]。所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土地财政”便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经济来源。地方政府对土地的过分依赖不但抬高了房价,而且剥夺了土地转让过程中本来应属于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受利益驱使,地方政府不断推进以扩大城市规模和增加城镇数量为特征的城镇化建设,“据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城镇建设用地从1.2万km2增长到4.0万km2,增长3倍左右,但城镇人口规模增长不足2倍。”[5]由于忽视产业发展,产业的集聚能力不强,不能吸引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从而延缓了人口城镇化的进程,最终导致土地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据人民日报报道,“2000~201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域面积由2.24万平方公里增加到4.01万平方公里,增长79%;同期城镇人口由45 906万增加到66 978万,增长45.9%。二者相比,土地城镇化增幅是城镇人口增幅的1.7倍。”[6]如果再考虑到2亿多没有城市户口不能充分享受城镇用地的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特殊情况,土地城镇化应该是人口城镇化的两倍多。
2.常住人口城镇化快于户籍人口城镇化
从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来看,城镇化率的提高主要是依靠农民进城务工带动的,“据统计,农业人口转移对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的贡献率超过50%。”[7]在我国现有的行政体制下,推进人的城镇化,让农业转移人口公平分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庞大的资金支持是必需的。根据专家计算,每个进城农民实现向市民的完全转化,解决包括住房在内的各项公共服务,政府需要投入10万元~20万元。[8]如果将我国现有的2亿多没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