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以党治国”思想的形成及其影响
二
仔细考察和分析,孙中山的“以党治国”思想是比较系统的,其内涵包括党的理想、组织纪律、奋斗目标等等。
首先,孙中山认为,“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要做官然后中国才可以治,是要求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民都遵守本党的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简而言之,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注:《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281、282、281、280~281、281、284页。)为此,孙中山做了这样的阐释:“如果党员的存心都以为要用党人做官,才算是以党治国,那种思想便是大错。”(注:《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281、282、281、280~281、281、284页。)“为党员者须一意办党,不可贪图做官;并当牺牲一己之自由,以谋公众之自由。”(注:《在广州国民党党务会议的讲话》(1923年10月10日),《孙中山全集》,第8卷,第269页。)“譬如许多党员,总是想做大官。如果是得志的,做了大官便心满意足;这些党员的心理,以为达到了做官的目的,革命事业便算了结一样。”(注:《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281、282、281、280~281、281、284页。)“要想振兴党务,讨论的事件当然是很多,照本总理看起来,最要紧的事,是应该乘此机会把那些不良的分子设法去淘汰。那些不良的分子都淘汰完了,留下来的分子自然是很优秀的,大家从此便可以振作精神,一致为主义去奋斗。”(注:《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8卷,中华书局,1986年,第281、282、281、280~281、281、284页。)“入党与受职,皆当宣誓,乃能振起本党精神。”(注:《批彭素民呈》(1923年2月上中旬),《孙中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