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制发展思路研究
当前所处于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所承担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较为完备,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对公共事务的科学化管理、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化管理、营造社会公平化环境、促进社会稳定性发展,其中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其中核心内容。
(三)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法律是制度是否规范化的具体表现,立法是制度是否规范化的根本保证。因此关于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必须通过完善法律的途经来得到实现。立法体系和基本法律框架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在宪法层面上,要清楚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和家庭各个主体对残疾人社会保障负有的责任和基本保障方针。二是在法律层次要加强对已经建立的法律制度的调整、修改和完善。三是在有关具体法律法规的层面上,要在目前已经具有的法律法规章程基础之上,来进一步制订或修改有关部门和地方性法律规章,从法律层面来确保有关社会保障措施的积极准确落实到位。
(四)完善残疾人社区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并完善有关社区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工作和监督机制。要坚持政府的引导作用,并将公共社区作为依托,同时结合有关部门给予密切的配合,号召社会各部门和不同社会成员的集体参与。二是调动残疾人参与融入社会的社交性和积极性,让残疾人参与到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三是在保障社区基本服务基础之上完善社会服务,逐步建立起优良的残疾人社区保障网络,将残疾人在康复、就业机会以及受教育等方面融为一体。四是依托各大社区的相关残疾人协会,加大社区中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进度,推动残疾人社区保障工作趋于专业和规范。
课题名称:
赣州市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政策实施情况绩效评价。
参考文献:
[1]余向东.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安徽大学博士论文,2011(5).
[2]田蕴祥.公私协力模式下的劳动就业促进政策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4(4).
[3]朱逸杉.美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概况[J].残疾人研究,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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