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引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财政改革
摘 要: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基于风险理性的财政改革要求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为指引。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财政改革要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并无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唯有通过实践来实现,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路径有一个很重要的做法是先试点后推广。渐进式改革是要根据客观实际的变化在一定的条件下逐步释放改革措施,这是基于马克思主义量变和质变原理的改革路径,增值税改革就是渐进式改革的典型案例。“否定之否定”原理说明适时变与不变应基于事物变化的情况特别是风险的变化来考虑。这一点在我国收费制度的改革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说明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这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非常明显。“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是调动两个积极性的重要哲学基础。服务于国家治理目标的财政体制改革,应当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引,根据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做出优化调整。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财政改革;风险理性
到2018年,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四十年。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既是改革的对象,也是改革的保障,国家治理的任何“破”与“立”都与财政改革息息相关。可以说,改革开放走多远,财政改革就走多远,四十年改革开放风雨征程中留下了一幅幅精彩的财政改革历史画卷。总结四十年中国的财政改革,不断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是坚持以马克思哲学重要观点为指引,遵循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中国文化基因和国情特点,坚持在实践中探索。
一、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与风险社会的财政改革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的意义和作用是多方面的:在世界观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确认实践是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是人类世界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认识论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确认实践是认识发生的基础,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在历史观中,确认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的展开[1]。
1.风险社会的财政改革要有新的科学理性:风险理性
从发展的阶段来看,人类社会已经进入风险社会,其特征是高度不确定性。在风险社会,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等公共风险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