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引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财政改革
风险社会的财政改革要以内外相结合来推进。靠外在的力量,实际上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即一切靠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但如果不认可这套制度,就会变形、隐匿,就会把这种行为方式加以转换,从公开变成地下。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产生新的公共风险。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就是强调内与外结合的,这就是一个国家既强调法治又强调人治的原因。行为动机既有内在的因素也有外在的因素,是一个复合体。中国的传统文化恰恰是讲天人合一、内外综合和知行合一。所以,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契合的。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并不排除制度设计,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指引下的制度是一种良性的、务实的制度,能充分体现各个利益主体的互动、信息传递与预期等,让制度变得更加可靠,增强各方对制度的遵从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并通过将各种不确定性以及风险因素纳入制度设计中来减少不确定性和防范化解风险,或将不确定性转化为可以预见的风险[5]。四十年来,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指引下,我们走出了一条基于风险理性的财政改革模式,使得我们的改革不断推进,同时也推动了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
二、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和摸着石头过河
1.“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
中国的财政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造性事业。用马克思哲学观点来看,这項事业存在一个彼岸世界,即我们追求的世界;也有一个此岸世界,即通过我们的创新来实现的世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写道:“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6]。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中国的财政改革要从“此岸世界”到“彼岸世界”,并无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唯有通过实践来实现。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摸着石头过河”是和认识论密切相关的。不确定性是绝对的,确定性是相对的,在这种背景下,改革需要边摸索边前进,避免激进式改革带来的灾难性后果。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失败相比,中国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在于实施分步骤和增量改革,为试错留出空间,并减少旧体制的阻力。在改革之初和改革过程中,我们并没有事先设计好的、系统完整的财政改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