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引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财政改革
在一定时期对民族自治区和经济开发特区实行特殊的财政体制,就是关于共性与个性辩证法的生动运用。
六、“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与调动两个积极性
1.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整体与局部存在以下辩证:第一,整体与局部相互依赖,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整体由局部组成,离开了局部,整体就不能存在。第二,整体对局部起支配、统率、决定作用,协调各局部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第三,局部的变化也会影响到整体的变化。这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候要着眼于立足于整体,追求系统整体的最佳效应,防止和反对以局部利益来损害整体利益的现象;同时要重视和充分发挥局部的积极作用,注意各个局部的特点和要求。
中国是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整个政府实行层级控制,当然在实行中央集权的同时也实行某种程度的地方自治。中国总体上是一个单一制国家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透过制度的表象,当我们分析央地关系特别是央地财政关系的特征时,与一般的单一制国家相比,却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即考虑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用。”[11] 他还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认为我们国家大、人口多,情况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有活力的经济体制是应该让地方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同时又必须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的体制,即集权与分权统一的体制。
2.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演变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形势变化而多次调整,在集权与放权之间经历了“三收三放”的循环。伴随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放权,地方政府角色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统一管理,这种统一管理,通过计划和行政手段来实现,使得省及以下地方政府只是计划和行政决定的执行者,最终的决定权都集中在中央政府,这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是简单的、单方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