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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时期的“赤白对立”——阶级革命中的非阶级现象

[作者:5189lw[来源: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查异常严厉,有时借故寻衅,将农民捉去罚款,弄得一般农民不敢到城里去购买货物,农民非常怨恨城市。”[36] (p125)相当程度上在这种怨恨情绪支配下,“在游击战争发展到城市去,农民便摧毁城市以泄恨”[37] (p53)。湖北“黄安第一个城市七里坪,被农民烧得一屋无存”[38] (p111)。闽西农民在中共组织下攻城时,“农民更喊着‘杀尽城内人’、‘烧尽城内屋’的口号……他们都说:打进了城不但要杀尽抢尽烧尽,而且还要将城墙拆去。于是城内豪绅地主便利用这些口号去煽动城内贫民仇视我们。果然,一般贫民受其利用,做侦探、当团丁、做向导,无所不为”[35] (p27)。
    应该承认,无论是中共早期的盲动政策,还是地方武装的乱打土豪,以及农民对城市的破坏,其实都和普通农民追求利益的天性无法分开。中共的土地革命和农民的支持息息相关,而为获得农民的支持,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利益的让步又不可缺少。事实上,当中共武装攻打城市或到白区活动时,当地群众通常都是积极的参加者。这一方面反映了农民的革命要求,同时也和其到城市或白区搜罗财物这一利益目标直接相关。在这一背景下,不分阶级、贫富乱拿财物变得难以避免。张震回忆,平江起义胜利后,有些进城的农民“趁机捞东西,有的扛着大锅回家”[39] (p23)。湖北大冶在攻打一个白色村庄时,“参加的群众有三、四千人,结果将常练队缴了械,但农民之土匪行动,及报复观念非常的深,搜洗一空及烧一、二十家的豪绅的房子”[36] (p131)。江西万载农民甚至出现“七八间(处)抄抢队的组织”[19] (p193)。
    为鼓动群众参与,农民一定程度的抢掠行为事实上得到某些中共基层组织的允许。湘鄂西苏区由于粮食歉收,出现一批灾民,“当红军在附近办给养时,这批灾民就成群结队去,无管贫、中农一概没收”[40] (p145)。湘鄂西分局在给鄂豫皖分局的信中更把到白区没收财物、粮食当作经验介绍:“灾民问题,依据我们的经验,无须部队掩护,灾民成群结队的可到白区去……你们的责任不在救济而在有组织的领导到附近白区斗争……我们去年可说颗粒无收,主要的办法是在附近白区没收,红军在附近白区行动,才得到相当解决。”[41] (p203)灾民抢劫的现象在湘鄂赣同样存在:“避白逃亡的群众因为经济困难不能很好救济,形成一种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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